运政处罚程序说明及图示
1. 简易程序 (1)适用范围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运用本程序。 (2)操作流程示意图:图1--(2)
2. 一般程序 (1)适用范围 除适用简易程序之外的,都需用一般程序。 (2)操作流程示意图:图2--(2)
3.一般程序* (1)适用范围 案情复杂、证据不足,有待调查的案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的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新闻媒介曝光的案件等,在适用一般程序时,按下列流程操作。 (2)操作流程示意图:图3--(2)
4. 听证程序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拟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2)操作流程示意图:图4--(2)
三、当事人权力 1.当事人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2.当事人有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3.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 4.当事人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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