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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平凉市崆峒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决算公示
来源:崆峒运管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9-26  浏览次数: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行使崆峒区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客运、货运、维修、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职能,履行道路运输市场行业监管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崆峒运管局机关设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综合运输办公室、机务维修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运政稽查一队、运政稽查二队、运政稽查三队八个职能办公室。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6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9.60万元,支出合计309.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9.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24万元

(二)“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办公费2.40万元,印刷费0.60万元,水费0.30元,电费0.60万元,邮电费0.57万元,取暖费5.94万元,差旅费3.80万元,维修费0.28万元,福利费3.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崆峒运管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等支出。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市崆峒运管局共有车辆5台,均为一般执法公务用车。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市市能源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市能源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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