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要求,深刻汲取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发展实际,共同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印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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