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成立于1983年3月,是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1人,其中党员8人;大专以上学历占81%;内设办公室、运输股、财务股、维修股、运政执法稽查队、政务大厅、出租车管理办公室。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运管处及县交通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运输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截止2008年底,全县共拥有营运货车221辆、总吨位1547吨;客运车辆81辆、客运线路59条,农村客运班线通达率100%。安全稳定保持良好态势,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客运责任死亡率未超过0.01人/车。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力度加大,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初见端倪;建成乡镇客运站12个,候车亭50个;行政村通达率96%;驾培、维修、出租车等行业也保持健康发展。自一九九五年以来,我所连续十二年被市运管处评为先进单位,二00二年被灵台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县级文明标兵”单位,二00六年被甘肃省运管局命名为“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文明单位”。
展望今后的工作,我们将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构建“和谐”、“平安”交通为目标,认真贯彻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三个服务”思想,以扎实的工作、优良的作风、全力推进和谐道路运输行业建设,为灵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运输保障。 |